离婚协议书公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公证是法律许可下的一种明证。公证员在公证离婚协议书时,就是对协议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认证,确保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意愿。这种明证的作用就在于,如果双方之后出现纠纷,可以通过公证书来证明离婚协议的存在性和内容的真实性,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公证可以增强离婚协议书的强制力。尤其是在后续的财产分割、抚养儿女、探视等问题上,如果出现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况,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甚至直接诉诸于法律程序。
最后,公证可以确保双方的隐私。相对于法院宣判离婚,公证可以保证处理程序更加简单快捷;并且,离婚协议书的公证要求公证员严格保密,不会将协议内容外泄。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人们将私人生活曝光在公众面前的尴尬情况。
当然,离婚协议书公证也有一定的限制。公证的权利和责任在于对协议内容的真实、准确的确定,对协议内容的强制力并没有法律的规定和基础支撑。如果出现离婚协议中某些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这种公证就会被视为“无效公证”,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在去公证离婚协议时,建议双方都要知晓协议书内容,并慎重考虑,确保不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