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是离婚的过程中,双方自主协商达成的补充约定。补充协议可以让离婚双方在分配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取得更为合理的协议,避免因离婚而引起的纷争和冲突。而离婚补充协议双方都要签,这是法律规定的。
首先,离婚补充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确认。如果只有一方签字,那么该协议具有不完整性,就无法发挥约束力,可能会出现争议和纷争。所以,双方都要签字才能确保补充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其次,离婚补充协议涉及到离婚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因此双方应该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当双方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后,才能正式签署协议。如果只有一方签字,说明双方并没有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这种协议是不具备真实性和可靠性的。
最后,离婚补充协议的签署还需要明确约定签署时间和地点。双方应该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签署协议,并留下双方签字、日期、地点等必要信息。这样,一旦出现纠纷,就可以通过协议来证明事实。如果只有一方签字,没有签署时间和地点,很难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离婚补充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约定,必须双方共同签署,并在签署前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只有真实、有效的协议才能为离婚双方带来实质性的福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