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补充协议,比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探亲、财产继承等方面。这是一种合理的方式来解决离婚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并且是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进行的。
但是,在制定补充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点是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说,双方离婚后,原来的婚姻财产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能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第二点是协议必须是自愿的。签协议的双方必须是自愿的,没有任何的强制因素。如果一方被强迫签订协议,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三点是协议必须经过公证。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需要经过公证处公证,以此证明双方签署的协议是真实有效的。公证可以使协议更具法律效力,防止出现后续的法律纠纷。
因此,离婚后,双方的补充协议是有效的,但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自愿的,并且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签订协议之前,还需要慎重考虑,尽可能达成自己满意的协议,以免日后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