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但如有争议需要进行司法裁决。在这个过程中,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也会被考虑。而对于8岁孩子而言,是否可以劝说或者让其自主选择变更抚养权则需要考虑孩子的认知能力和意愿。
首先,对于8岁的孩子来说,他们已经开始具备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能够理解一些简单的事物和关系。但是,考虑到孩子的年龄以及各种因素,他们所表达的意愿是否符合比较客观的情况还需要家长和法官们进行综合考虑。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评估孩子的心理、社交和学业等方面的表现、理解和认知情况,以及孩子与父母/监护人之间的关系等多种因素。
其次,抚养权变更对于孩子来说会带来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如学校、生活、亲友等方面的变化,这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的影响也是需要考虑的。因此,如果孩子表达了愿意变更抚养权的意愿,必须进行深入的沟通和理解,了解孩子这一行为如何影响其自身的心态和身心健康,避免对其成长带来负面的影响。
因此,对于8岁的孩子,我们建议需要家长和法官进行综合考虑,了解孩子的认知和情感状态,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明智的抚养权变更决定。在这个过程中推荐尽量避免孩子被过多的干预和压力,最终的决定应该是建立在孩子健康成长和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