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可以。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我国,公款是一种国家财产,这些资金用于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正常运转和公共事业建设,以及公共利益。因此,挪用公款涉及到国家和人民集体的财产安全。
领导批准并不代表可以随意挪用公款。领导要在行使其职权、办理公务或者财务活动时,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如公款公用、岗位清一、费用实报等,不能随意挪用公款。若领导违规挪用公款,即使是批准了,也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领导批准”只是指针对某项具体的支出而作出的批准,而并非批准领导可以随便挪用公款。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
如果某项支出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领导也不能批准,不能滥用职权,必须遵守财务纪律和法律法规。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公职人员,都应该认识到其严重性,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款必须用于公共利益,而不是以个人私欲为目的的挪用。只有认真履行职责,严守法律原则,才能维护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