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关于离婚各项问题的协议书,其法律效力与离婚判决等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经过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至于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一般来说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如果协议书中约定“三年生效”,那么其生效时间就是三年后。也就是说,在这三年内,双方还是夫妻关系,需要按照协议书中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三年期满后,协议仍然有效,那就按照协议办事;如果协议期限到了双方没有要求续签或变更,则协议自然失效,双方视为离婚;如果协议期限到了,其中一方要求续签或变更,那么就需要重新谈判协商,达成新的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涉及到的各项问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背法律。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明智、理智,并考虑到互相的利益和对孩子的影响。协议书的具体内容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参考律师的意见或咨询当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
总之,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民事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使双方更加灵活地处理离婚问题。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协议书的生效期限、内容等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会影响协议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