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更新、城镇化建设、城市交通道路建设中因拆迁而给予被征收人的安置补偿住房,是地方政府为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基本居住权,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而建造的。
就用地性质来看,拆迁安置房主要属于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城市规划中划定的专门供人们居住的土地,用途范围包括城市居民区、城市住宅区、新城开发区、城市住宅建设用地等。与其他用地相比,住宅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自然环境好、交通便利、居住区域功能齐全、绿化率高、配套设施完善等。
在拆迁安置房的发展历程中,也经历了从属地方政府所有到私人拥有的转变。早期的拆迁安置房全权归地方政府所有,他们负责安排拆迁居民的居住和生活,属于公有制的范畴。后来,随着拆迁安置房建设的不断扩大,政府向社会进行了部分招标,这些安置房则划入私人拥有,在居住和出租等方面也更加灵活。同时,在拆迁安置房的使用和管理上,政府也加强了监管,确保安置房的质量和使用效益。
总之,拆迁安置房作为城市更新、城镇化建设和城市交通道路建设中的一种特殊土地用途,属于住宅用地类型,承担着保障被拆迁居民基本居住权的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