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并不意味着放弃抚养权,具体是否放弃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在我国,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通常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果离婚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将考虑子女的利益作出决定。如果一个离婚的个人有抚养权,那么该个人可以在不损害子女利益的情况下再婚。但是,如果该个人的再婚原因或选择的配偶会对子女产生负面影响,法院可能会考虑剥夺其抚养权。
此外,离婚后的父母也可以达成尽量友好、灵活的协议,关于子女抚养、抚养费用和时间分配等事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的关系友好并且能够达成共识,父母也可以共同行使抚养权,而不会影响再婚。
总之,再婚并不意味着放弃抚养权。如果一个离婚的人想要再婚并且有抚养权,他/她需要考虑配偶是否能够更好地帮助抚养子女,子女的需要是否得到了充分满足。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决定是否放弃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