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探视权是婚姻关系结束后,维护子女合法权益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通常情况下,探视权的协议应该体现以下几点:
1.探视时间:应该明确探视的时间,包括具体的探视日期、时间和地点等。父母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协商中制定出合理的探视时间方案。
2.探视频率:探视的频率也是需要明确协商的。父母双方可以约定每周、每两周或每月一次等具体的探视时间。
3.探视方式: 控制方式一般是协商不决的地方,私下协商的结果通常不写进判决书里,因此这更需要父母双方协商决定。
4.特殊情况:当子女有特别需要时,是否允许父母接孩子回家?是否允许父母陪同孩子外出旅游游玩?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协商中慎重考虑。
5.费用问题:探视期间造成的费用问题,如旅费、伙食等费用,由谁承担?这也是探视权协议需要考虑到的一个问题。
总之,父母双方在协商探视权的协议中,应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合法权益,协商过程要充分沟通,制定出合理、实际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