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指的是个人或企业在执行裁判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关于失信人员是否还有抚养权的问题,需要从具体情况出发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父母一方是失信人员的情况,是否仍享有抚养权需要根据其对子女的具体影响来决定。如果失信人员对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健康等方面没有过错,仍然有能力照顾子女,则可以维持其抚养权。但如果失信人员因拒不履行义务而导致子女生活困难、教育落后等情况,则应考虑剥夺其抚养权。
其次,对于失信人员是双亲的情况,法律规定应当维护父母双方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失信人员的失信行为影响到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健康等方面,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例如委托独立第三方对子女的抚养进行监管,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失信人员是否还有抚养权需要综合考虑其失信行为对子女的影响、失信人员是否有能力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保护措施,保障子女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