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过程中达成共识所签署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离婚案件的证据。然而,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也可能无效,具体情况如下:
1. 未满足法定程序。离婚协议书必须在双方共同签字并加盖印章后进行公证或由法院审核批准,否则离婚协议书就会无效。
2. 违反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协议约定抚养费过低或过高,或者没有协商财产分割等,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离婚协议无效。
3. 被迫签署。如果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而一方被迫或者威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该协议书即使有双方的签字,也是无效的。
4. 撤销过程中。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双方都得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其中一方在撤销期内撤回同意,申请法院撤销协议,那么协议书也将无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必须在法定程序下达成,同时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协议书无效。 离婚时,双方要认真对待协议书的签署,确保其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