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如果某人挪用公款3千万,那么他将面临非常严重的刑事责任。
首先,基于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范畴,其一般刑罚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挪用公款3千万这样的金额相当庞大,超过了一般的贪污数额,其定罪量刑可能会更高。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挪用公款的对象是用于抗灾救灾、救济危难民生、医疗救助、科研教育、运动会场馆建设等公益事业,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致使重大直接损失的,最高可判死刑。
其次,可以根据挪用公款的情节,酌情作出判决。如果挪用公款的人情节比较轻微,譬如只是单纯的“挪门口户头”,其刑期可能会比较轻。而如果挪用公款的人恶劣程度非常高,涉及到了许多人和事,影响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利益,那么其刑期自然也会非常严厉。
最后,应该从更大的角度来看待这种问题。如果挪用公款的人仅仅是被刑事处罚了事,那么这种犯罪行为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需要在制度和思想教育上加以解决。对于公权力的运用和掌握,要有严格的限制和监督机制,减少滋生可能;对于人际交往和职业道德,要用教育、宣传等手段,引导大家认识到挪用公款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