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是两个具有不同法律含义的文件。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达成的协议,其内容关系到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经济补偿等方面的问题。而离婚证是负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件,证明婚姻已经解除,在离婚双方的户籍档案中有正式记录。
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关系类似于“离婚协议书是合同,离婚证是凭证”。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文件,双方应当遵守,并对离婚后的事宜进行具体约定。离婚证是法律规定的公证文件,其功能在于确认婚姻关系的解除,证明离婚双方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不同的,离婚协议书是婚姻解除后双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具体约定,而离婚证是证明婚姻状态的公证文件。离婚协议书与离婚证的关系是先有离婚协议书,后才有离婚证,离婚证的证明和确认,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和法律规定进行发证。
总之,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它们各自有不同的作用。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达成的协议,用于确定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具体事宜。离婚证则是法律规定的公证文件,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是在离婚协议书基础上进行发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