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没有“协议书离婚”的概念。按照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离婚必须经过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而判决或调解结果需要通过正式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因此,即便双方自愿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规定各自的财产、抚养子女等事宜,也需要通过法院的调解或审判程序才能生效。
在杭州,如果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调解。经过法院的调解,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法院可以就离婚协议进行确认,并制成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此时,离婚协议书就成为了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也不意味着一定可以成功离婚。如果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例如一方要求放弃子女抚养权等,法院会拒绝确认协议。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前,需咨询专业律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