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进行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程序。而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一旦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双方都需进行确认,并由有关部门予以公证或认证。因此,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能会遗失或遭到损坏,甚至在签署后未进行公证或认证就丢失了。会有人问:杭州民政局可以补办离婚协议书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证机关和人民法院均可依法出具证明、复制或补证书等。
具体来说,如果离婚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该协议书未经公证或认证者,双方可向当地民政局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提出补办公证或补证书的申请。同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婚证明、双方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如有)等。根据《公证法》和《民诉法》规定,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可以持相关证件申请补办公证或证明书,但使用的是无签名的复印件,需在当地司法机关进行公正认证。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如遭遇损坏、遗失等情况,民政局是可以帮忙进行补办的。但带上齐全的相关材料,并认真核对,遵守当地民政局办理的相关规则,才能顺利补办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