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书面文件,记录了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协议事项。离婚证是国家机关颁发的文件,确认了夫妻离婚的事实。
虽然离婚协议书没有要求必须提交离婚证,但离婚证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持有有效的离婚证,离婚才能成立。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要先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提交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核对双方协议内容,确认双方都无异议后,才会颁发离婚证明。
除此之外,持有离婚证还有其他的重要意义。例如,持有离婚证可以在处理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方面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持有离婚证,就会出现证明夫妻关系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引发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重要证据,但离婚证也同等重要,是双方离婚事实的确认证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