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如果发现有人挪用了公款,那么必须对此人进行惩罚,并扣除其个人财产来赔偿受害方的损失。就如何扣除个人而言,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追缴挪用款项
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财产犯罪行为,所以在处罚时更多考虑到的是追缴其挪用的公款。如果挪用的金额较小,那么可以直接从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中扣除,比如说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个人银行账户、扣除房产或车辆等财产。但如果挪用的金额较大,甚至是数千万元甚至更多,那么在追缴财物的同时,还需要将此人定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究。
二、责令赔偿
如果在追缴挪用款项时,此人没有足够的财产用于赔偿受害方的损失,那么除了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责令其赔偿受害方的损失。比如说,法院可以判决此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赔偿受害方的全部损失,并按照一定的利率支付违约金。如果此人不能按时履行,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甚至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生活、工作等方面造成困扰。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性,一旦发现,必须进行追究和处罚。扣除个人财产是赔偿受害方的一种手段,但更重要的是要让犯罪嫌疑人自觉遵纪守法,树立法治观念,不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