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决定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还没有达成共同生活协议,那么需要尽快制定一份协议。共同生活协议是指夫妻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婚姻债务等方面的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如果离婚没有达成协议,则需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首先,夫妻可以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达成共同生活协议。调解可以是通过民政部门、法院或律师等相关机构组织的,调解的目的是帮助夫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能够在调解中达成共识,那么调解协议将被视为共同生活协议的有效证据。
其次,如果调解不起作用,双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夫妻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婚姻债务等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证据来判定各种争议,并作出结论。
最后,如果双方在诉讼中仍然无法达成共同生活协议,则需要根据中国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婚姻债务等问题,法院将会逐一审理,并最终作出判决。不过,由于诉讼过程会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因此建议夫妻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共同生活协议问题,避免出现不可控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