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内容涵盖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配偶赡养等方面的约定。一旦离婚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通过法院审查确认后,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不可随意更改。
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才可被更改,这些情况包括:
1.协议有重大缺陷或不公平。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内容存在严重缺陷或不公平的情况,比如财产分割不合理、子女抚养规定不清等,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改。
2.协议履行困难。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履行,需要更改,比如配偶赡养费用的支付困难,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改协议。
3.一方违反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并且造成了不良影响,影响协议的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改协议。
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甚至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更改。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更改协议都需要经过法院审查确认,满足法律规定的要求,才能够实现更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