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抚养权是包含在离婚协议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之一。法院听取离婚申请后,考虑联合抚养权对子女最好的利益。如果法院认为一方父母更有能力照顾子女,那么抚养权将委托给这个父母。抚养权的更改通常需要在原有的离婚协议上进行修改。
在一些情况下,抚养权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另一方父母没有按照协议进行抚养并将子女置于危险境地,那么法院可以考虑更改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要求另一方父母出示相关证据。更改抚养权还需要证明原有的协议已经无法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
此外,如果抚养方无法承担孩子的抚养和支持,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更改抚养权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有关抚养方的证据,证明他们缺乏能力来照顾孩子,并且无法履行协议中规定的抚养和支持职责。
总之,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权可以更改,但是必须在符合法院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无论是哪一方提出要求,必须证明新的安排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