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归属部门主要是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归属于县乡两级政府和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因为这些地区主要以农村为主,宅基地的审批基本上都在乡镇和村居委会办理。
具体来说,根据《宅基地条例》的规定,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户主应当到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村居委会负责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并提交到镇(街道)政府进行审核。
镇(街道)政府是宅基地审批的重要环节,主要负责审核村居委会提交的宅基地申请材料和审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不同规模的宅基地,审核的标准和流程也不同,有的需要报县政府审批,有的需要向上级部门公示或审核。
同时,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也参与了宅基地审批的工作。县乡两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宅基地的土地调查、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确权进行颁发,确保宅基地使用符合法规和规定。
总之,农村宅基地审批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的综合性工作。村居委会、镇(街道)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共同维护着农村宅基地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