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合同工是指在国家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科研院所等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从事各种工作的员工,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人等属于不同的就业身份。而拆迁安置则是指某些地区的政府为了推进城市建设,进行房屋拆迁后,对被拆迁人员的安置政策。
由此可知,国有企业合同工与拆迁安置政策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工在企业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和待遇,但在企业外则存有相同或不同的就业风险。而拆迁安置政策旨在为拆迁户提供基本住房、工作或教育等方面的帮助和保障,与个人职业身份无关。
然而,在某些地区的拆迁安置政策中,可能会针对该地区企业的合同工进行一定程度的安置,例如为其提供就业岗位或住房优惠等。但这种安置政策通常具有地域性和时效性,需具体参照当地政策执行情况而定。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合同工是否能够享受拆迁安置政策,需要参照当地政策的规定和实施情况,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