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重要资产,在离婚时如何分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离婚分配,除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外,还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因此分配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后应当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的宅基地属于共同财产,则应当在离婚协议中予以约定。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则法院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正地裁决案件。
第三,无论是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当农村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夫妻双方各自应得的份额对宅基地进行分配。如夫妻一方为该宅基地的所有者,则应当分配其所拥有的份额。如果两个人共同拥有宅基地,则应当按照夫妻双方各自应得的份额进行分配。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如夫妻一方已经去世,则其宅基地的分配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农村宅基地在离婚分配中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应当由法院予以判决,但是在判决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确保公正、合理、符合双方利益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