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有住宅的,由农民或者农民集体拥有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了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法定继承: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居所及其家用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一方去世时,应当遵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继承规定确定继承人,对于居所和家用财产,应当优先分配给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继承人须经其他子女同意。
2. 遗嘱继承:如果农民在生前有自己的遗嘱,那么根据遗嘱的规定以及继承人自愿的情况,可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人。
3. 协商继承:在农民去世后,其子女可以根据亲情和现实情况,通过协商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人。
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人的过程中,应当尽量维护农民的利益,保证农民家庭的生活稳定。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农民合法权益的受到维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