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的协商达成,但最终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中共同买房的财产,除非另行协议,一般来说,其所有权和赡养权都应该是共同的。这一规定意味着,如果没有特别的协商和约定,房产的所有权就应该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夫妻离婚后,往往只有一方有能力继续支付有关房产的贷款。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就可能将房产全部或部分归给其中一方。
当然,如果房产是由女方出资购买或提供贷款偿还,女方在协议中要求将房产归为自己所有,这种协议也是合法的。此时,如果男方没有异议或法律根据,这样的离婚协议就可以生效。女方获得的房产就可以视为私人财产,男方没有权利向其索要财产。
总的来说,房产是否归女方所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夫妻是共同买房、共同偿还贷款,离婚后协议要符合法律规定,协议是否有效还要看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时是否有男方的异议。如果夫妻在离婚时能够协商达成一致,且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女方可以获得房产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