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我国负责民政工作的机构,其职责包括负责社会福利、婚姻家庭和收养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在这些工作中,民政局是可以介入抚养权的。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等权利,是儿童保护的一项重要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父母离异、丧失劳动能力等诸多原因导致很多儿童失去了得到父母抚养的机会。这时,民政部门就可以介入抚养权的处理。
具体来说,民政局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介入抚养权争议的解决。比如,如果有关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民政部门可以通过调解协调双方的矛盾,尽量达成和解协议;如果争议双方无法和解,民政部门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具有强制力的行政决定,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民政部门还可以通过抚养补贴等社会福利政策的实施,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例如,对于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门可以给予抚养补贴,帮助其得到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的保障。
综上所述,民政局是可以介入抚养权的。作为一个重要的公众服务部门,民政部门通过有效的机制和政策,为抚养权的保障和维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推动儿童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