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不正当手段侵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财物,用于个人或者其他不当用途的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的问题,我国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和处罚。那么,挪用公款多少才会达到起诉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挪用公款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是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贪污罪或者挪用公款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达到国家或者单位规定的较高标准的,就属于数额巨大,可以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如果挪用公款数额不到20万元,但是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严重,社会危害性大,还是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除了刑法对挪用公款数额的规定,还有其他法律法规对此有所规定。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定,财务管理人员挪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款项1080元以上,触犯了法纪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又比如,国务院在《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承揽政府采购项目的机构、企业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采购款项,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不管数额大小,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针对具体数额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但需要明确的是,挪用公款是不道德、不合法的,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应该履行职责,保护公共财产,共同打击挪用公款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