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签订离婚协议就是离婚程序中的最后一步,也是完成离婚手续的必要前提之一。当双方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就等于正式确认了离婚事宜的协商结果,此时,离婚程序就算正式开始了。那么,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旦其中一方改变了想法,想要撤回协议,是否可行呢?
要撤回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第一,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尚未开始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的条款中未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即影响离婚协议正式批准的核心利益部分没有执行。如果这两个条件均得以满足,申请离婚协议书撤回是合法的。此时,离婚流程中败退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双方签署的协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情况下,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即便被撤回,这并不能改变离婚的事实。因为,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如双方一方或两方中的一人达成一致表示自愿离婚,并经过了法院的双重审核、确认,最终颁布认定离婚的生效判决,就决定了你和你的伴侣已经正式离婚。此时,想要撤回离婚协议已经不再可能。
总之,要签署离婚协议之前,一定要认真审慎思虑,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并尽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