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的归属一直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问题。在离婚协议中,抚养权问题通常是得到详细讨论的一个问题。但是,抚养权最终的归属是否完全按照协议来执行并不是绝对的。
首先,法院会对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协议中的内容违法或者对当事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法院有权对其进行调整。
其次,在子女的利益方面,法院有最终决定权。如果抚养权协议不符合子女的利益,法院可以对其进行修改,确保子女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另外,如果情况有所改变,协议也可以被修改。比如说,原有抚养权的父母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子女的成长环境有所改变,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修改抚养权协议。
最后,即使抚养权归属问题在协议中被约定了,但是其中各方如有违反,法院也可以进行干预并做出调整。例如,如果监护人违反协议中的规定,导致对子女的福利造成了损害,法院可以对抚养权进行调整以保障子女的利益。
综上所述,抚养权的归属并不完全按照协议来执行。协议在离婚中的作用重要,但是法院的干预也必不可少,始终保障子女的利益是最基本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