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完全抚养权通常是指由一方独立承担孩子的监护、照顾和教育等职责,另一方只有探视权和为孩子提供物质帮助的职责。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
在中国,孩子的完全抚养权一般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进行裁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 孩子的健康和安全:选择谁来拥有孩子的完全抚养权,最关键的因素之一是是否能够确保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如果某一方不能提供孩子所需的合适环境和照顾,很可能被剥夺完全抚养权。
2. 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是另一重要的因素。法院通常会考虑谁更能够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及培养孩子积极向上的习惯和品德。
3. 父母的个人情况:孩子的抚养人的个人情况也会影响法院的判决。比如,一个能够稳定维持孩子物质需求的父母更可能被授予完全抚养权。
4.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有了自我表达能力,他/她的意愿也会影响法院的裁决。但是,孩子的意愿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法院还必须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孩子是否具有足够的理性和成熟度。
总体来看,孩子的权益应当是最重要的因素,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的生活照顾、教育培养,也要考虑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和稳定。此外,在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中,法院会更倾向于将完全抚养权授予母亲,因为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
总的来说,判定孩子的完全抚养权归谁管,是一个非常综合和复杂的问题,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和各种因素进行权衡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