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签协议就被拆迁了房子,一般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进行赔偿。根据该条例,拆迁房屋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房屋类型、用途、面积、年限、建设成本、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以下是未签协议拆迁房屋的赔偿细节:
首先,拆迁补偿应当由负责该拆迁项目的政府部门组织,经过意见协商和公示程序,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人支付。在确定赔偿标准时,应当通过现场勘察、拍照、测量等有效方式确定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然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其次,赔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费、安置补助金等。其中,房屋补偿应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设成本、实际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计算。过渡费是指因为搬迁而导致的生活费用、搬运物品费用等。安置补助金是指将被拆迁房屋的居民安置到新住所所需的一次性资金支出。
最后,如果未签协议拆迁房屋,赔偿标准应当在公示程序结束后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人支付。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不同意赔偿标准,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异议,通过协商或者依法诉讼解决。
总之,如果未签协议拆迁房屋,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人应当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政府部门进行公正、公平的赔偿。同时,应当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必要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