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挪用公款500块钱属于贪污行为,是违法的。
贪污是指公职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上掌握的便利条件,侵吞、挪用、私分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集体或者个人利益受到损失的行为。在挪用公款500块钱的情况下,公职人员明显违反了职责,将公款挪用用于私人消费等行为,导致国家或单位的财产损失,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贪污行为的严重程度根据贪污数额的大小而定。挪用公款500块钱虽然数额不大,但依旧属于轻度贪污行为。轻度贪污行为的处罚一般为行政警告、撤职或者降职等,但如果情节严重,则可处以拘留、罚款等刑事处罚。
总之,任何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是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属于违法行为。公职人员应该严格遵守职责,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做一个廉洁公正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