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查阅的相关法律条款,挪用公款500元确实可以定罪。
首先,挪用公款属于侵占行为,是违背财产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或者私分公款、公物、公文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从这个规定来看,挪用公款数额越大,犯罪性质就越严重,罪行也就更严重。
其次,挪用公款不仅有违法行为本身的犯罪特征,而且也有贪污的嫌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如果被告人在侵占公款的同时还存在受贿情节,那么将视情节认定受贿罪。所以,在挪用公款的情况下,如有受贿行为,则也将被定罪。
最后,不仅仅是挪用公款,任何一种不当得利都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是从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工作人员等职业的人通过职务便利非法牟取不当利益的话,不管数额大小一律看作犯罪,不容许发生。
因此,挪用公款500元确实可以被定罪,违法行为也不该被姑息和纵容。任何人都不应该打着利益的幌子来损害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