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期内,由国家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划拨给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的使用权,并规定其在土地上建造住房、生产经营或者生活设施的土地。
宅基地管理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问题。根据现行法规,主管和承担宅基地管理职责的单位为县级政府。
具体而言,设置宅基地需要进行土地批准,土地规划、土地使用证等一系列程序。因此,县级政府负责宅基地土地批准、土地规划、土地登记等相关事项。
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宅基地的农用地管理工作,宅基地规划是县级规划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同时,宅基地涉及土地流转问题,需要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和处理。
在宅基地的管理过程中,还需要涉及到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保障农民权益等问题,因此县级政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部门也需要参与其中。此外,宅基地建设和使用也需要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协调,如建设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
总之,由于宅基地管理涉及到的部门过多,所以需要各部门的联合协作才能有效展开相关的工作。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尽职尽责,才能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