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由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集体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应由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保障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加强管理,维护集体土地财产,保证农村土地持续稳定发展。
在具体落实上,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宅基地管理上,应该坚持集体所有制原则,加强宅基地管理,保护宅基地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的使用和收益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加强对村民自建房屋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农民的自建建筑符合法规和建筑标准,提高农民居住环境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农村宅基地应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管理,保障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政府应该依法监管,坚守集体所有制原则,加强管理,维护集体土地财产,保证农村土地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