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拆迁批文的协议在法律上并不具备强制性,因此其有效性较低。这主要是因为拆迁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人财产权益的平衡,需要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来进行,而拆迁批文是指政府依据程序作出的决定,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在没有拆迁批文的情况下,协议应该基于民事合同来进行,但是在实际执行中难免会有各种漏洞和风险。例如,有些开发商可能会采用压价、欺诈等手段强迫居民签订协议,对居民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即使协议在法律程序上被认可,也存在协议内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实施,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实际拆迁中,拆迁批文仍然是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协议仅能作为补充措施。政府应该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拆迁批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居民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居民也应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轻信协议,损失本应得到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