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在离婚协议中,可以包含双方赠与财产的约定,但需要特别注意其中的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财产的范围和赠与的方式。赠与的财产应该是双方共同拥有的共同财产,赠与方式应当是一方单独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予另一方,比如把一套房子、一辆车等财产赠予对方。这样赠予的财产不仅有法律效力,而且在离婚协议生效后,便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义务,另一方就无法反悔或要求重新分割。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赠与财产不应该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或原则分割,不可以将其中的财产全部或大部分赠与给一方。同时,赠与财产的行为应当符合财产权保护、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对于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约定,需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在签字前进行过财产清查,确认了要赠予的财产是自己名下的财产。一旦签字确认,双方就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否则就存在违约的风险。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可以包含双方赠与财产的约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赠与的财产范围、方式等问题,以及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需共同确认并签字,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以确保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