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探视对变更抚养权的影响是具有一定的可能性的,但这并不是一定的结果,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当孩子的父母离异,其中一方在抚养孩子方面不尽如人意,另一方有权将抚养权移交给第三方或亲戚朋友等,而这个过程一般会经过法庭的审理和判决。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可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如果对方一方不尽职守,不履行对孩子的监护和抚养义务,另一方则可申请变更抚养权,此时法庭可能会判定对方失去探视权或减轻探视权。
在法律规定下,探视权是子女与非监护人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父母在父母权中行使之一。在正常情况下,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孩子也是有权利与两个父母见面、互动和交流的,除非存在严重的不合适和有害行为,才有可能被法庭处以无探视权的罚单。
不让探视可能会影响抚养权,但这并不是一个自动的结果,具体情况还要包括孩子的年龄、性格、双方父母的大致情况、探视活动的频率和性质等因素综合分析。而如果单纯地减少了对方的探视权,而不影响对方对子女的渴望和责任感,那么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不会变得更大。
当然,最好是通过调解和妥善处理问题,维持良性的竞争和合作关系,以保护孩子的权益,让孩子能够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