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涉及到的金额巨大,不仅会损害公共利益,还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因此,法律对于出纳挪用公款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侵占罪的行为。侵占罪是指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其中占有是指实际支配权的掌握,而不是所有权的掌握。对于出纳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是出纳员将公司或组织的财产占为己有或者用于非法使用,与侵占罪的要素相符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的罪名并不等同于盗窃罪。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其量刑主要取决于侵占的财物价值大小和侵占的时间长短等情况。在判决时需要根据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所侵占公款的数量、用途及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最终做出罪责、量刑的决定。
具体来讲,出纳挪用公款罪名的判定应严格遵循法律程序,首先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接下来,需要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立案决定,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需要审查出纳挪用公款的证据材料,并对被告人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包括其社会关系、家庭背景、是否有前科等方面,以便做出适当的判定和量刑决定。
总之,对于出纳挪用公款的行为,法律是不能容忍的,并且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惩处。这既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也是为了保护整个社会的经济安全和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