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份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书,内容包括了离婚协议的各项规定,包括财产的分割、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等。一旦签署生效,一般来说是不可以随意更改或者撤回的。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可以被归还或者撤销。
首先,在签署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是受到欺骗或者误导,签署了不利于自己的协议,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就可以被认为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被欺骗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离婚协议。
其次,在离婚协议签署之后,如果其中一方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更改协议的内容,可以向法院提出修改协议的申请,但需要另外签署一份修改后的协议。如果另一方同意修改后的协议,那么双方需要重新签署协议,否则需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争议处理。
最后,在离婚协议签署后,如果其中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存在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或者在签署离婚协议时精神异常等情况,也可以被认为是无效的。此时如果另一方需要撤回该离婚协议,需要向法院申请进行撤销。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一般是不可以随意更改或者撤回的,但是在特定情况下,离婚协议可以被认为是无效的,需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撤销或者修改。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双方需要认真了解协议的各项规定,以免在未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