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子不一定算小产权房,具体要看所在地的规定。但是,相对于普通商品房而言,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难免存在一些特殊性。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更新和改造时,为了安置原住户而建设的房屋。在此过程中,因为政府具有征收土地和建设房屋的权力,因此原住户往往被迫接受政府提供的房子,这些房子的产权自然也与一般商品房不同。
其次,虽然拆迁安置房一般都是免费配售给原住户,但是产权是有限制的。在很多地方,拆迁安置房只是提供40年的产权,这意味着在40年之后,房子需要交还给政府,并没有永久产权。这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不同,因此其交易也受到很多限制。
最后,拆迁安置房通常都存在地域性限制。因为政府只建设有需要的地方,所以拆迁安置房不一定建立在市区或者繁华商业区域内。这一点与很多商品房的地理位置迥然不同。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有特殊性,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转化为商品房产权,也不能自由交易。不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安置房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未来可能会有一些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