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需要查看离婚协议书,但并不一定会对其进行彻底检查和审查。通常情况下,公证处会在确认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进行公证操作,以保证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在某些情况下,公证处可能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例如离婚双方存在不公平协商、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过错方不认可协议等情况。此时,公证处可能会拒绝对该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者要求双方重新起草协议书。
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合法合规,遵守法律法规,且要注意离婚安排是否合理公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证处会对其给予正式的认证,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