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解决离婚事宜的书面文件,既可以由律师撰写,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起草。不过,在离婚协议书达成之后,为了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建议当事人将其公证化。
公证是指由国家机关对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或文书进行认证,并在公证书上做出证明的活动。因此,将离婚协议书公证是一种权威和有力的证明方式。
公证可以充分证明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并且双方权利义务的表述和约定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书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有力的证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
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书后,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处会严格审核离婚协议书内容的合法性,并在公证书上加盖公证章,证明离婚协议书是真实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将离婚协议书公证是保障夫妻双方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诚信的必要措施之一,建议当事人尽早办理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