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产中的一部分挪作私用或者借用,自行使用,没有按照规定流程,没有经过批准或者规定程序而直接动用公共财产的行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挪用公款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根据该条例,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的标准一般为:公款使用与个人事务无关,没有合理依据,或虚构或者故意夸大公务支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等。
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的数额越大,对于责任人的处罚就越严厉。通常被罚款,看情节轻重则被予以撤职、降职、开除、移送司法等相应严惩。
未经批准或者规定程序动用公款的行为,涉及到管理、审批、流程、审计等方面的问题。所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时,也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综合分析决定对于违规行为做出何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