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具有管理公共财产职责的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目的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和侵吞公共财产的行为。
挪用公款数额较小的情况下,可以视为滥用职权或侵犯公共财产罪。但是,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那么它就会构成诈骗罪。
在我国刑法中,诈骗罪是指以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因此,挪用公款数额大到一定程度,就会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及重大数额的刑事案件,对于挪用公款的量,一般被认为是一定要超过“数百万元人民币”的门槛。
举个例子,如果一名公务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将公共资金用于个人目的,而数额却只有几千元或者几万元,那么这个行为不足以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这个数额达到了数百万元或者以上,那么就会构成诈骗罪,因为这个数额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门槛。
总之,在刑法中,挪用公款构成诈骗罪的门槛是比较高的,需要数额较大才能构成。但是,无论数额大小,挪用公款都是一种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不良行为,对涉事公职人员必须进行惩处,以保障公共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