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是指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和征收单位订立的一种书面协议,主要是明确拆迁的方式、标准、赔偿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但是,有些拆迁协议书并没有盖章,只是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那么这样的拆迁协议书是否有效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协议书虽然没有盖章,但是其效力并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在法律上,签署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协议内容才是最核心的,而盖章只是一种验证协议真实性的形式,不是协议有效性的关键。因此,无论是盖章还是未盖章,只要协议书上的内容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就是有效的。
其次,即使双方没有盖章,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签订的并且履行得当,那么协议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签订协议的过程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只要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签署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确实了解并同意协议内容的话,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合法效力。即使其中一方没有盖章,也不会影响协议的执行。
总之,拆迁协议书不盖章同样具有效力,因为法律认可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双方签署时的真实意愿。但是,鉴于拆迁涉及到的是巨额资产和双方权益争议,建议签署协议时最好还是盖章为宜,以防止后期发生纠纷和权益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