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无论是在公务员、企业员工还是其他职业中,都存在这样的问题。然而,挪用公款并不仅仅只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一种有害社会道德、败坏公信力的不良行为。如果一旦被发现,不仅会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刑事、行政处罚,也会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深重的负担和痛苦。
对于家属,如果他们知情参与、默许或者帮助公款挪用,那么他们同样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家属完全不知情并且因为违法者的挪用而面临财务上的困难,那么社会应该给予帮助和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家属还钱是一种非常必要的行为。首先,这是修复个人和家庭信用的好机会,可能会减轻他们的罪恶感和刑事处罚。其次,还钱也是表明家属对公款挪用的不同立场的一种方式。通过主动承担责任、积极举行公开认错并向组织和群众赔礼道歉,不仅有助于缓和公众对事件的不满和厌恶情绪,同时也有助于挽回家庭在公众中的信誉。
然而,家属还钱并不等于豁免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我们仍然要以法律为准,反对凡事靠“还钱”来处理问题的观念。因此,对于违法者和家属来说,还钱只是开始,他们仍需要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承担公众、组织和家庭的道德责任,并做出全面、深刻的反省,并且向社会公开道歉,以示悔改和回归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