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孩子的生活、保健、日常起居、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和监护权,是父母对孩子权利的一种表现。而决定权则是指在涉及孩子教育、医疗、信仰等重要问题上,需要由父母之一或双方共同做出决定的权利。
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抚养权和决定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在一些情况下,儿童特别是未成年子女可能暂时或永久失去某一或某几项抚养权或家长的决定权。比如,福利机构、收养家庭等对儿童监护权的剥夺。由于监护方式、关系、情境不同,孩子抚养权和决定权的决策和实施也存在差异。
尽管抚养权和决定权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但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在实践中,法律规定了父母应当分别承担哪些责任,比如生活费用的支付、教育费用的分摊等。在未成年子女的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一起照顾、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对重要决定的做出也需知道另一方的想法,达成一致。因此,在一些国家,双亲的决定权制度也同时包含了双方共同决定的原则。
综上所述,抚养权和决定权的确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但是,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父母需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共同行使抚养和决定两项权利,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