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4万是一种严重的非法行为,其性质属于贪污犯罪。在中国的罪刑法定原则下,贪污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罪名可以分成普通贪污罪和受贿罪。
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贪污罪中的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等组织的工作人员贪污、侵吞、窃取、骗取公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处罚,对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除了按照刑法规定的刑罚进行惩处,还会依照具体的情况对行为人进行其他法律制裁,如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同时,积极加强公共财务管理和监管力度,加大对于贪污犯罪的打击力度,才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类似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正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