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如果涉及到财产分配,那么一般来说就必须要考虑到房产或者车辆等大件财产的过户问题。
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房产过户的原因在于,房屋归属权是比较重要的财产之一。一旦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房屋所有权需要重新变更。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过户,则议价时某一方是容易钻空子的。比如,离婚后,一方不同意过户,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类似房屋赔偿费用的赔偿费。这样一来,可能会引起不必要地矛盾和纷争。
当然,有些夫妻离婚时,因为共同协商的原因,没有必要过户,这需要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合买的房屋,一方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或共有权,或夫妻双方协议将房屋转移给其他人,就必须需要过户了,以免出现权属纠纷。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过户的事项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确保双方的权益,也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法律纠纷,实现和平离婚。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双方都需要慎重考虑,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未来的日子里共同守护好双方子女的幸福和家庭的稳定。